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被拒绝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人缘很好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作为奖励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他的机票和饭费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德国有很多荒唐
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因为银根紧缩,对他说
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学习好
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因为他知道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他即将高中毕业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
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
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理由是
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当然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
